2017年11月23日 11:24 点击:[]
合同编号: 年 月 日
申请人
所在单位
联系
电话
合同名称
经费来源
政府采购项目
项目经费
负责人
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
主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校领导
校长意见
注:1.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(不含50万元)、100万元以下(含100万元)的合同,须经
校长审批后,方可签订合同。
2.合同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(含50万元)的合同,经主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校领导审
批后,即可签订合同。
下一条:哈尔滨师范大学合同签订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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